问题 | 前公司社保未到账,离职后能领到吗? |
释义 | 社保费未到账原因及法律要求:公司失误、征收机构失误、故意不缴费等;用人单位应自行申报、按时缴费;不可抗力除外。用人单位应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变更或终止需30日内办理。相关部门应及时通报信息。 法律分析 公司社保费未到账可能存在以下原因: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失误;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工作人员失误;用人单位故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拓展延伸 离职后前公司社保未到账,如何申领社保待遇? 离职后,如果发现前公司社保未到账,您仍然有权申领社保待遇。首先,您可以联系前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社保事务的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离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个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如果前公司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或咨询,他们会协助您解决问题。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合法维权途径。请注意,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社保费未到账可能由于公司财务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失误,用人单位故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其他原因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离职后,您仍然有权申领社保待遇,可以与前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问题无法解决,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投诉或咨询劳动法律师,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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