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回借款的有效途径 |
释义 | 借贷纠纷处理方式及所需证据:调解、仲裁、诉讼三种方式;需提供借据、合同等相关证据;担保书、抵押物情况等证据也重要。处理借贷纠纷需注意:提供证据,不得计入利息谋取高利;无约定利率争议通常视为无息借贷;定期无息借贷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不受保护;违法借贷行为可受法律制裁;保证责任需承担;合伙借贷纠纷需根据合伙关系共同或个人偿还。 法律分析 一、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借贷纠纷的方式很多,其中最合理的方法就是调解,仲裁,诉讼。调解分为: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自行和解;仲裁则以双方签订仲裁协议或借贷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为前提;诉讼则是此类纠纷处理最常见的方式。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处理,都要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的收集。 二、处理借贷纠纷时需要什么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三、借贷纠纷处理需要注意什么 (一)处理纠纷,必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二)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 (三)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通常视为无息借贷。 (四)定期无息借贷的处理: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五)违法借贷行为的处理: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六)保证责任的处理:在借贷关系中,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七)与合伙组织发生借贷纠纷的处理: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结语 借贷纠纷的处理方法有调解、仲裁和诉讼。处理时需注意诉讼时效及证据收集。证据包括借据、合同、担保书、抵押物情况、债务人履行情况和违约证据等。处理纠纷需提供证据,无书面借据可提供相关事实和证人证言。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无约定利率视为无息借贷。定期无息借贷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对违法借贷行为可予以制裁。保证责任需认定为保证人承担。合伙组织借贷纠纷由合伙人共同偿还或借款人个人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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