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不能异地传唤ne |
释义 | 不能异地传唤主要原因是传唤期间的问题。 主要因为部分侦查机关存在违法将犯罪嫌疑人从异地传唤至办案机关的情形。刑事传唤虽然作为刑事案件的调查措施,但是在限制人身自由方面并不弱于刑事强制措施,只是相对时间比较短而已,况且刑事传唤时间不能折抵刑期。事实上从犯罪嫌疑人被传唤时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如果按照到案时间计算传唤时间,就等于变相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延长传唤时间,而且在实务中,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将犯罪嫌疑人从外地直接带回办案机关所在地,往往路途较远,侦查机关传唤时间很容易超出最长24小时。如果侦查机关超出法律明确规定的传唤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则不再是简单的程序瑕疵问题,而是涉及到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 异地传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异地传唤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县内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异地执行传唤,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通知书》、《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的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 异地传唤去不了怎么办 建议及时和办案机关取得联系解决,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办案机关是有强制传唤权利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五十条规定,异地执行传唤、拘传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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