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办理完协议离婚手续后,一方有后悔的,还可以就离婚协议的相关内容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具有在此情形下起诉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在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具有异议,如果有法定正当理由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