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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哪些权利
释义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对承租人逾期交租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3、在租赁物的意外毁损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发生时,请求承租人按租赁物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五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七百五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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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