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外交护照、外交官身份是授予除本国外交官员以外,专门为海外人士做出特出贡献的国际友人而设立的,针对国际友人在为当事国家各个行业做出的贡献,分别授予相对应领域的外交官职位和证件,以便于在中国推广宣传当事国家。外交护照持有人受《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保护,是全球通用安全通道,几乎不受东道国法律局限,是最优质顶级的"第三国身份"是身份、特权、便利等,代表是一个国家外交官员,与普通公民护照级别天壤之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