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门规病种申请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我院医保工作站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工作站章,(加盖公章的申请表两份原件均本人留存)。 2、我院医保工作站向市医保办报送申报材料,待市医保办回复查体通知单后,我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保人到院领取其体检通知单。 3、参保人携带两份申请表和体检通知单按通知要求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4、专家鉴定后录入备案,将结果反馈给市医保办。 5、发放门规证到医保工作站,工作人员通知参保人到院领取。 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的,将申请材料交至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后,组织专家鉴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系统备案并享受门规待遇。 注意参保人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医保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门诊规定病种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上不封顶。 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应准备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个人申请等原始材料。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的,将申请材料交至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窗口受理后,组织专家鉴定,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系统备案并享受门规待遇。门诊规定病种是指由政府确定,需长期门诊治疗,其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的大病、慢性疾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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