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人伤的处理程序是: 1、报案; 2、现场处理; 3、责任认定; 4、伤者治疗; 5、车辆定损修理; 6、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7、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8、损失理算; 9、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