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伤亡 处理流程 |
释义 | 发生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需要注意的事宜如下: 1、现场处理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2、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如下: 1、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 3、制作事故认定书; 4、对认定不服的,申请复核。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有当事人报案处理、交警现场处理和调查、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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