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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认定劳动关系遵循哪些原则
释义
    (一)适用主体。认定哪些法律关系可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首先要解决的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什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合法成立,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劳动者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即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从事相关劳动工作岗位的体力、智力、精神等条件。
    (二)适用标准。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因和目的只能是为了实现交换。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对价,这是构成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劳动者一方必须向特定雇主提供劳动,出资购买劳动力的雇主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对劳动者排他性使用,这是劳动关系最本质特征。所谓排他性使用,就是命令、服从。雇主向劳动者支付对价进行交换所要获取的是对劳动力支配、使用的权利,这就是劳动力的人身属性。
    (三)适用限制。这里讨论的劳动关系认定,是指标准劳动关系,即具有长期雇佣、八小时全日制劳动、工作场所固定、严格的从属性、一重劳动关系等特征。不包括非标准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
    一、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其一,隶属关系。即在人身、经济和组织上劳动者从属于用人者,在用人者的指挥、控制下进行劳动,劳动者成为用人者组织中的一个部分,成为劳动关系。
    其二,有劳动行为的给付。只有劳动者在客观上有劳动行为的付出,双方之间才产生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这也正是事实劳动关系与合同无效之劳动关系的重大区别所在:劳动合同在订立后未实际发生用工之前被确认为无效,则双方之间并不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其三,欠缺书面形式。事实劳动关系与标准劳动关系的唯一区别在于一纸劳动合同。法定书面形式的欠缺使得劳动者与用人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内容变得不明确,在双方无争议时并无多大问题;但双方有疑问之时则只能由双方各自举证证明或依法定内容确定。
    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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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