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要约就是预约合同吗 1、要约不是预约合同。要约属于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预约合同属于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的一个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二、要约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 3、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 4、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有效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