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偿付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金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计收罚息。若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则视为违约,我行有权根据违约使用天数对贷款本金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加收100%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