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副食品补贴政策 |
释义 | 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是每人每月8元,全年96元。补贴金额自政策实施的1985年至今30年都没有变化过。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2019年1月1日起,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实现了“一网通办,进卡发放”。 一、办理副食品价格补贴业务的地点:各区、县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二、领取副食品价格补贴所需证件:户口簿、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卡,本人图章,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上海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全年一次性发放,逾期不再补发,每年的1月份是副补发放高峰期,可能会造成居民排长队的现象,希望年老体弱的居民能错开人流高峰,尽量避免长时间的等候。本市副食品价格补贴政策(简称“副补”)针对特殊群体,有四类发放对象的审批标准。其中,发放范围最广的一类对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出生日期在1979年底以前的本市常住户口的失业无业城镇居民,且享受帮困粮油供应卡。其余三类的对象包括:报入本市常住户口的外省市离退休人员、本市相关少数民族、持有帮困粮油供应卡且年龄在1980年至1995年的本市常住户口城镇居民,不同对象设置了不同标准的补贴数额。经本人申请、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发放至本人银行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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