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善意取得规定中不包括哪些情形? |
释义 | 善意取得的情形和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的情形包括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以及被查封的财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无权处分人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让人。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原则。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善意取得的具体情形和要件。 法律分析 一、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 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 3、被查封的财产。财产被查封后,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如将财产转让他人,将破坏查封的效力,划归债权人的债权,属于无权转让。因此,第三人即使是善意,也不应取得所有权。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才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并且,受让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第三人的行为是有效的,一个被撤销或无效的行为就不存在对其利益的保护问题。在客体方面,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 结语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主体和客体。在主体方面,转让人必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在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的情况下,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必要性。另外,受让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以确保第三人的行为有效性,避免行为被撤销或无效。在客体方面,善意取得的客体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公示原则,而不动产以登记为公示原则。根据以上要件,善意受让人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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