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辞职后,可在15天内将档案转移到新用人单位;如未找到新工作,可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部门。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 法律分析 在原用人单位辞职后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将档案转移到新用人单位;辞职后未找到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离职员工档案的合规管理措施 离职员工档案的合规管理措施是指为了确保离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安全、保密性和合法性,以及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雇主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管理这些档案。首先,雇主应建立健全的离职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存储、查阅和销毁等流程。其次,应加强对档案的物理和电子安全控制,采用密码保护、权限管理等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档案信息。此外,雇主还应定期进行档案备份,以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最后,对于特定行业或敏感信息,雇主还需遵守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如金融行业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等。通过以上合规管理措施,可以有效保护离职员工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 结语 合规管理措施确保离职员工档案安全合法。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流程;加强物理和电子安全控制,防止信息泄露;定期备份,防止丢失;遵守行业法规,保护敏感信息。通过这些措施,保护离职员工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