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要确定房产性质,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根据实际情况分割。如果有财产约定,特有财产归约定一方所有。共有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有争议需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处理婚后购买的房产需要对其进行资产定性,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有合法的婚姻财产约定,特有财产应归约定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平均分割,如果必要,也可以不均等分割。如果有争议,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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