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3、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5、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