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
释义 |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一、五险一金最低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比例缴费,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 3、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各地可能不同,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 4、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费率可能不同,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 5、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具体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具体比例各地不同,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60%; 6、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个人的月缴存额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积金参保基数 (一)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规则1、老员工按上年月均工资来申报;2、新员工按年内首月工资来申报。注:如果社保基数和工资不对应,在稽查审计时会有风险。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目前全国各地的社保缴费办法不完全一致,通常,单位职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二)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公式:1、社会保险基数=上限(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2、社会保险基数=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3、社会保险基数=下限(个人月平均工资下限)其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4、养老保险:个人8%,单位20%,例如基数3000,个人缴费240,单位缴费600,共缴费840元;医疗保险:个人2%,单位6%,例如基数3000,个人缴费60,单位缴费180,共缴费240元;(此项有的企业会为员工缴纳1%的补充医疗保险,另算。);失业保险:个人1%(有的地方调整0.5%),单位2%(有的地方调整1%),例如基数3000,个人缴费30,单位缴费60,共缴费90元;住房公积金:个人8%,单位12%,例如基数3000,个人缴费240,单位缴费360,共缴费600元。 三、社保基数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社保基数的计算标准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到60%之间的,按实申报。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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