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特别规定 |
释义 | 1、继父母收养继子女要取得子女生父母的同意;2、收养继子女不要求其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3、不要求继父母有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4、继父母可以收养多名继子女。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条件:1、要经过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特别是未与继子女共同生活的生父或生母的同意;2、法律对于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放宽了收养的条件:(1)继子女不必属于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2)生父母作为送养人不必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3)继父母不受如下条件限制:收养子女数量、抚养能力、疾病情况、违法犯罪记录、年龄;(4)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是否有子女,收养继子女的数量的限制。3、继父母收养继子女后,形成父母子女的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依法承担,不得推诿。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消除。 继子女收养条件 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2、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3、再婚的另一方有收养继子女的意愿。4、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不论是自愿离婚还是判决、调解离婚,均应明确表示愿意送养。5、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明确表示愿意被收养为养子女。6、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作为送养人应与收养人就收养子女问题达成协议。 收养继子女的条件 我国《收养法》第14条对这类收养的条件也作了放宽规定,即可以不受除《收养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等条款的限制,具体放宽条件如下:(一)继父母可以收养14周岁以上的继子女,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二)由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生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方式事实上已经改变,所以,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经济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三)收养人可以不受无子女及夫妻年满30周岁的限制。(四)收养人可以不受收养一名的限制。此为修改后的收养法新添的内容。 与继子女如何解除关系,继子女继父母关系解除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本质上是一种姻亲关系,继子女的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未成立拟制血亲,仅为姻亲关系,那么继母或继父与继子女之间的姻亲关系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解除。 如果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成立拟制血亲,那么拟制血亲关系不能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继子女需要赡养继父母吗 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据此,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所以,受继父母抚养教育长大的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继父母子女之间,属于法律拟制血亲的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根据自愿原则而形成的抚养关系发生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并不影响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同时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受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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