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涉及哪些权利的转让?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权利和程序。股权转让涉及多项权利,包括分红权、股权证明请求权、股东会议权利、知情权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非股东的股权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未答复或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分析 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所转让的权利包括: 1、请求分红权: 2、发给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的请求权; 3、股东会议的召集权、表决权; 4、知情权和查阅权; 5、股权优先认购权; 6、股东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拓展延伸 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是非常重要的。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首先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相关股权的所有权和法律风险。接下来,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程序,包括股权过户、股权转让登记等。此外,还需要注意合规性问题,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同时,应当注意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包括合同条款的明确、风险的分担等。最后,进行股权转让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和公告披露等程序。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务必遵循法律程序,并注意相关的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 结语 股权转让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涉及多项权利和程序。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签订协议,并履行相关程序。同时,合规性和保护交易双方权益也是关键。最后,还需处理税务和公告披露等程序。务必遵循法律程序,注意法律风险和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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