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是否有委托第三者出面进行收购划分 |
释义 | 1、直接并购 直接并购就是由收购方直接向目标公司提出所有权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磋商,共同商定完成收购的各项条件,在协议的条件下达到并购的目标。直接并购分为向前和反向两种。向前并购是指目标公司被买方并购后,买方为存续公司,目标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不复存,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由买方公司承担;反向并购是指目标公司为存续公司,买方的法人地位消失,买方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由目标公司承担。并购双方究竟谁存续,谁消失,主要从会计处理、公司商誉、税负水平等方面来决定。 2、间接并购 间接并购是指收购公司首先设立一个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然后再以子公司名义并购公司。其分为三角并购和反三角并购两种方式。三角并购是指收购公司首先设立一个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然后再用子公司来兼并目标公司。此时,目标公司的股东不是收购公司,因此收购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而由其子公司负责。收购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是象征性的,资本可以很小,因此又叫做空壳公司(sells bsidiary),其设立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收购公司而不是经营。收购公司一般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和债券是适销的。采取三角并购,可以避免股东表决的繁杂手续,而母公司的董事会则有权决定子公司的并购事宜,简单易行、决策迅速。反三角并购相对比较复杂,收购公司首先设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然后该子公司被目标公司并购,收购公司用其拥有其子公司的股票交换目标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同时目标公司的股东获得现金或收购公司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其结果是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一、并购和收购是一个意思吗?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两者的区别在于:首先,收购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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