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撞车后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的要求如下: 1、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即交通费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的支出标准是没有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一般标准交通费,是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 2、误工费的赔偿就需要根据本人以事故而造成的收入减少数额来确定,如果车被撞导致本人受伤,需要住院治疗,那误工费就根据本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误工时间由受害人住院的天数和出院后的治疗机构出具的修养天数证明两部分组成,其误工日期从医疗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使是法定节假日也不扣减,直到治愈出院修养结束之日。 误工收入指受害人有收入的,误工费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拿出证明本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话,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 2、财产直接损失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6、误工费; 7、交通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