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签证金额有无上限 |
释义 | 工程签证金额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签证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一、工程索赔承包人能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8.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9.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 10.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11.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2.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二、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司法解释和司法意见均有散见的规定。具体有以下情形: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3、人民法院可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4、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但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应当按工程定额、工程量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以鉴定结果确定工程价款。 5、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扣除工程折价款中所含利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合同无效,发包人与承包人达成的结算协议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虽然工程签证事关施工企业的生存,亦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有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重视签证管理工作,常出现因双方签证主体资格及其职权、签证的程序以及签证的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致使所做的签证无效而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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