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检察院批捕科的职责是什么??检察院批捕科的职责是什么?侦查监督科的职责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以及侦查活动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二)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弋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对贪污贿赂.厄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读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I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四)按照法律规定和市人民检察院[1996]第20号《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范围重新界定的一央定》,对本市公安机关侦查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下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市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市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六)对本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市看守所活动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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