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是代表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承担责任。公安(分)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严格意义上说,派出所不是政府职能机关,公安(分)局是政府职能机关。但从主管部门讲属于政府机关。民警是公务员,但一定都是公务员,也有参公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