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范围条件: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一、任意撤销权条件有什么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转移。动产物权转移以交付为要件,不动产和特殊动产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由于赠与合同具有实际合同的特点,物权转让后,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公证。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原因,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权。
 二、赠与房产可以撤销吗
 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包括以下:1、赠与财产的权利未转移,且该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未经过公证。此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条件;2、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此为赠与的法定撤销条件。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理应知道该撤销事由后一年内。
 三、如何行使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条件?
 行使任意撤销权,对动产,在支付之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但是对于不动产,登记了就不能够撤销了。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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