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期要求: 1、自 年 月 日,从开工之日,楼房具备作业面后开工 个月交工。 2、承包人应按甲方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若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工期顺延或暂停施工须经甲方同意。 3、承包人必须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承包内容。否则,工期拖延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后果自负。(注:施工中阴、雨天工期可顺延,5℃以下温度禁止施工,工期可顺延。) 三、施工质量要求: 四、工程验收: 此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合同单价: /㎡,施工面积约 ㎡。合同总价款:工程款待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一次性给付总额工程款。 六、其他约定:由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施工不能进行或不能顺利进行,人为不可抗力除外,责任一方应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处理: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工程所在地法院。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当事人条款合同应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承包人应具备与合同工程相对应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工程名称和范围(标的物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