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居住权设立的方式有哪些 1、居住权设立的方式如下: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2)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3、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