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认罪认罚,辩护人能否做无罪辩护? |
释义 | 被告人认罪认罚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情况:若签署具结书时律师与庭审辩护人为同一人,则无法再做无罪辩护;若不同人,则辩护人可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发表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辩护意见。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无罪、罪轻或减轻刑责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被告人认罪认罚辩护人能否做无罪辩护情况有: 1、签署具结书时在场的律师与庭审中的辩护人为同一人,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在法庭审理中不能再做无罪辩护。 2、签署具结书时在场的律师与庭审中的辩护人并非同一人,辩护人可以根根据案件的事实和相关法律,独立发表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罪重或罪轻的辩护意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被告人认罪认罚后,辩护人是否能提出其他辩护策略? 在被告人认罪认罚后,辩护人仍然有权提出其他辩护策略。尽管被告人已经承认了罪行,但辩护人的职责是确保被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辩护人可以通过调查证据、质疑调查程序的合法性、提出疑点和矛盾之处等方式,寻找其他可能的辩护线索。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避免可能存在的冤假错案。因此,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辩护人放弃了其辩护职责,他们仍然有权提出其他辩护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结语 在被告人认罪认罚后,辩护人仍然有权提出其他辩护策略,以确保被告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尽管被告人已经承认了罪行,但辩护人的职责是确保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辩护人可以通过调查证据、质疑调查程序的合法性、提出疑点和矛盾之处等方式,寻找其他可能的辩护线索。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不意味着辩护人放弃了其辩护职责,他们仍然有权提出其他辩护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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