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立案后能撤销吗? |
释义 |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即刑事案件构成违法,但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案件。如果是自诉案件,也是可以撤销的。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一、公安局撤案主要内容有什么 公安局撤案内容: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3、被特赦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被告知或者撤回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的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时,可以决定撤销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当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并报送检察机关。 二、报警撤案需要什么手续?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案件经过侦查,发现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依法撤销案件是制作的文书,称为撤销案件决定书。 三、撤销案件是什么 撤销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请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审判过程中,因公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裁定驳回,诉讼程序即告终止,人民法院应将案件注销。 但这与《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撤销案件并不相同,应加以区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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