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还没审核能撤诉吗 |
释义 | 诉讼还没审核能撤诉。 一般来说,待审核的案件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当事人提出要求撤销其提起的案件,使案件不再进行下去。撤诉可以是全部撤诉,也可以是部分撤诉,它们之间的区别在于,全面撤诉意味着将案件全部撤回,而部分撤诉则意味着从案件中撤回一部分而不影响案件的结果。 撤诉的定义: 1、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 2、撤诉是指原告在案件审结后审判前,申请撤回起诉或上诉的诉讼行为; 3、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诉和抗诉。一经撤诉,诉讼程序随即终止。 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一是有权申请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诉讼条件具体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撤诉的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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