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军服的禁止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 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法律依据: 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47号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军服管理条例》 第十条 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 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 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服饰,应当与军服有明显区别。 禁止生产、销售、购买和使用仿照军服样式、颜色制作的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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