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与处罚? |
释义 | 最新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行为。犯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一、哪些犯罪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冒充军人的情形有哪些 冒充军人的情形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军队的良好威信和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实施。所谓招摇撞骗是指假冒军人名义,炫耀,实施欺骗活动。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军装、使用伪造军人证件等; 3、本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岁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三、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征用土地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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