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招摇撞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释义
    摘要:在中国刑法中,并没有关于牵连犯的规定。虽然理论上人们普遍认为对于牵连犯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但从一重罪处断的观点也存在。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牵连犯的认定存在差异,有的认为应该从一重罪处断,有的则认为应该实行数罪并罚。刑法条文规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包括从一重处断原则和数罪并罚原则,但并非适用统一的处罚原则。实际上,很多刑法条文未规定的牵连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法律分析
    在中国刑法中,并没有关于牵连犯的规定。从理论上讲,人们普遍认为对于牵连犯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从一重罪处断。但也有个别学者认为,对于牵连犯应当实行数罪并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牵连犯的认定存在差异,有的认为应该从一重罪处断,有的则认为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再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各国刑法典大多都无牵连犯的规定,规定牵连犯的国家,一般都规定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从一重罪处断。
    一、刑法条文规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
    牵连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涉及。构成牵连关系有很多种可能。刑法分则中对个别牵连犯规定的处罚原则,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些规定也不是适用统一的处罚原则,而是既有从一重处断又有数罪并罚。
    第一种规定:从一重处断原则。例如刑法第399条第3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或枉法裁判罪与受贿罪构成牵连犯,要从一重处断。(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第二种规定:数罪并罚原则。如第157条第2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277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即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构成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
    类似的规定还有一些。这些牵连犯的特例,法官在具体定罪量刑时可以直接适用,不会有太大争议,而实践中还存在大量的刑法条文未提到的牵连关系,该适用什么处罚原则就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结语
    虽然中国刑法中没有关于牵连犯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牵连犯的认定存在差异。有的认为应该从一重罪处断,有的则认为应该实行数罪并罚。刑法条文规定的牵连犯处罚原则包括从一重处断原则和数罪并罚原则。然而,这些规定并不是适用统一的处罚原则,而是既有从一重处断又有数罪并罚。虽然这些特例在法官具体定罪量刑时可以适用,但实践中还存在大量的刑法条文未提到的牵连关系,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敲诈勒索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20:4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