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户现在一般都是按照季度申报了。①需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②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③申请人向经营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个体户开业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④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⑤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在10内发给申请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