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理孙某与李某离婚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
释义 | 案件简述: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孙某与李某案当庭达成协议 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孙某与李某离婚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11年2月21日,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代理孙某与李某离婚案经过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调解协议。 孙某与李某于1995年登记,并育有一子,现年12岁,婚后的家庭生活中由于性格及生活习惯的问题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又加上女方始终无法处理好婆媳之间的关系,孙某最终选择了离婚,并委托了郑州律师朱军、郭焕永。但是没有法定应当离婚的理由,李某始终不同意离婚,即使至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很小,但是经过朱军律师的调解,孙某在财产上作出了一些让步,李某最终同意离婚。 (朱军河南国银专职律师 郑州离婚网(http://www.zzlihun.com/)----首席律师 当婚姻让你感到疲惫和痛苦, 当爱已成为往事,当你选择放弃, 至少还有郑州离婚网 在为您服务。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