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医保转到工作地的方法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参保人员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之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参保人员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之后,经办机构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情况,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的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