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流转收入属于财产性收入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财产性收入是财产所有人通过行使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从而获得的收入。财产性收入往往不需要生产经营来获得,而是通过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收藏品市场等活动,使财产进入市场的竞争机制中,在资源配置中获取财产性收入。因此,有效的市场机制是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必要前提。首先,土地流转促使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的合理流转为农民各尽其能创造了有利条件,善于务农的务农,强于经营的经营,能务工的务工,使劳动力面向市场重新选择职业,促进了农村的分工分业发展,大大提高了土地的资本效用,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其次,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和城市资本的良性互动,同时还可以使城市的资金、科技、设备等生产要素流到农村,加快农业的现代化步伐,增加农民收入。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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