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法院起诉离婚三次能判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会导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若法院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到法院起诉离婚三次不一定能判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就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的重复起诉有何判决原则?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的重复起诉有明确的判决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的重复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慎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案件已经得到法院的一审或终审判决,且该判决已经生效,再次起诉同一事项的离婚案件将被法院驳回。然而,如果新的起诉事项与前一次案件有实质性区别,法院会重新审理。此外,法院也会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滥用诉权,是否存在其他不正当目的等因素。总的来说,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重复起诉时,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的平衡。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重复起诉有明确的判决原则。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案件已经得到法院的判决并生效,再次起诉同一事项的离婚案件将被驳回。然而,如果新的起诉事项与前一次案件有实质性区别,法院会重新审理。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否滥用诉权,是否存在其他不正当目的等因素。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中的重复起诉时,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以保障司法公正和合法权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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