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二次鉴定费用谁承担,有两种意见: 1、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2、应该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补充鉴定: 1、鉴定内容有明显遗漏的; 2、发现新的有鉴定意义的证物的; 3、对鉴定证物有新的鉴定要求的; 4、鉴定意见不完整,委托事项无法确定的; 5、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