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劳动仲裁时效是否还有补救 |
释义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对于劳动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超过时效的仲裁申请将被驳回,但劳动者仍有胜诉权。在仲裁受理拒绝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各种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合同履行、解除、工资、福利等问题。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的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时效限制。中断和中止时效的情况也被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过了劳动仲裁时效的,可以补救。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期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不予受理。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受理。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都可以申请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结语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超过时效期间的申请将被拒绝受理。然而,即使失去了仲裁的机会,劳动者仍然保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从劳动者知晓或应当知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特定情况下,仲裁时效可以中断或中止,但需注意中止后需重新计算时效。对于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无论是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解除等争议,还是工作时间、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问题,劳动者都有权利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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