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顺延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合同顺延期限的情形及补偿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在特定情况下应顺延至消失,包括职业病、工伤、病假、孕期等。但劳动合同中的自动顺延条款不被法律认可。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超过平均工资三倍的最高补偿期限为十二年。月工资是指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顺延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的几种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到期自动顺延”,则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任意一种。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顺延的情形包括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健康检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连续工作满15年且离退休不足5年等。这些情形都属于法定顺延,而劳动合同中的到期自动顺延并不被法律认可。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确定。月工资高于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但最高不超过1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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