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票购领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发票购领簿 2.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使用)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已用发票存根(初次购买除外、购税控发票携带已开具的最后一张记账联) 三、税务机关对于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流程与要求 1.受理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发票领购簿与纳税人名称是否一致;发票领购簿是否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系统有无不予发售发票的监控信息; (4)审核无误的,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旧,并在系统中准确录入验旧信息; (5)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购票信息; (6)根据纳税人申请,在系统允许的发票种类和数量范围内发售发票。 2.核准 收取发票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 在《发票领购簿》上打印发票验旧和发票发售记录。 3.资料归档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是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是: 1、要求专用发票的项目齐全,与实际的相依相符合; 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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