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可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释义 | 分居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要求:分居满两年且因感情不和;工作原因分居不符合条件。分居证据搜集:租赁合同、分居协议、居住证明、通信记录、证人证言。 法律分析 一、分居可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1、分居不一定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原因和时间很重要。法律规定的是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双方是因为工作原因分居,那即使时间超过两年,也不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证明如何搜集 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分居不一定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关键在于分居原因和时间。除非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否则工作原因导致的分居不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搜集分居证明的方式包括租赁合同、分居书面协议、物业居住证明、来往信件和证人证言等。如需进一步了解或需要法律支持,请随时联系我,我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