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和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有什么分别:? |
释义 | 比如:铁路公安,它不是政府序列里的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县级以上”是针对政府级别而言,是指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公安机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县级以上是就公安机关本身的级别而言。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公安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同时公安机关又依法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司法权。公安机关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公安机关是指国家依照法律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公安职权和履行公安职责的,具有武装性质国家机关。公安机关担负着日常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外,负有处置突发事件,侦破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参与和组织抢险救灾等重大责任。根据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是由中央公安机关、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专业公安机关组成。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各级政府均设有公安机关。其一、省级公安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公安厅(局)。公安厅内设总队、处、科;市(地、州、盟),设公安局(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其二、市、地区级公安机关。市(地、州、盟)一级设公安局(处)内设处(支队)、科(大队),同时派出若干分局;是市(地、州、盟)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市(地、州、盟)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其三、县(市、区、旗)设公安局。县(旗)一级公安局内设科(股、大队),同时派出若干派出所。是县(旗)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县(旗)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其四、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有公交、水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按行政区划分而命名的城市公安分局、派出所。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公安工作。专业公安机关,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有关部门内设的专门从事具有一定专业内容和范围内公安警务活动的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方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指由该级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比如沈阳市公安局,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下设的公安分局比如皇姑区公安分局,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为了相当于门卫性质的,但是不是保安,而是公安机关派出机构,隶属于人民政府办公室直接管辖。另一种还是属于公安机关。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一般指的是公安局、公安厅、公安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不包括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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