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开听证会意味着什么 |
释义 | 检察院开听证会意味着案件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是有重大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一、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听证的程序是: 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别的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 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 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书记员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一次; 4、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介绍案由并说明听证会的目的和宗旨后,由调查人说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处罚依据、拟作出的处罚等; 5、当事人就调查方公布的事实、依据及己方的主张进行陈述和申辩; 6、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调查人、听证申请人进行质证,然后展开辩论; 7、别的听证参加人第三人、证人等进行陈述; 8、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听证会后主持人应及时制作听证报告书。听证会是一个内部审查把关的程序,要起到安全阀的作用。故行政处罚听证出具的听证报告书以及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处罚建议提出的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最终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二、诈骗案有什么程序 诈骗案办案程序是: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三、行政处罚的民主权利和公开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包括: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 1.公开行政处罚的依据要公开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程要公开(如依法表明执法身份、公开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公开、处罚决定公开等)。 2.公正:要防止偏听偏信:要使当事人了解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并给予其申辩的机会要防止自查自断,实行查处分开、审执分开制度。 3.过罚相当(合理性原则、比例法则),重过重罚、轻过轻罚,准确适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规定,作出的处罚符合设定该处罚的目的,相同情况相同处罚处罚应采用最必要的方式,处罚符合比例法则、合乎情理且有可行性、符合客观规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召开听证会。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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