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从轻处罚的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从轻处罚情节时,应当或可以适当从轻判刑。例如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情节的,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但从轻处罚,应在法定刑期范围内,根据犯罪嫌疑人具有的从轻处罚的情节,比照正常罪犯的刑期,选择较轻的刑种或较短的刑期进行处罚。当然了,犯罪嫌疑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越多,其从轻处罚的幅度就越大,但不得低于最低的法定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五条《刑法》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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