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一、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特殊主体 (1)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完全丧失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施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 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典型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入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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