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能否享有基本民事权利 |
释义 |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意志。包括:权利人直接享有的某种利益(如人身权)和通过一定行为获得的利益(如财产权);权利人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保证其享有或实现某种利益;在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它是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依据,也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标志。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几岁 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到死亡时终止,并不受到智力、精神状态的影响。如果涉及到胎儿利益的保护,那么胎儿也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在娩出时就是死体的,自始并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一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特征如下: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以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二、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如下: 1、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直接赋予,而不由任何人决定。法律不仅规定哪些人可以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规定可以享有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 2、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和可能性,不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实际利益。民事权利则以一定实际利益为内容; 3、民事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前提,作为主体资格的具体条件,既不能转让,也不得放弃,本人也不得自行处分。 总之,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和可能性等多项内容,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二、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什么时开始取得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所谓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或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前提,但它不是具体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仅仅是一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或可能性,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是一直存在的,但具有这种资格的主体要享有某项实际的权利,还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参加到某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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