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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区别
释义
    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如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简言之,实体法就是规定犯罪分子犯了什么罪,有什么依据,该如何判决的法律,而程序法就是规定某个法律如何执行,执行过程中应该遵照什么顺序,有哪些程序,怎么走才算合法,它不涉及具体违法犯罪的判定,只规定执行程序是否正确。
    一、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区别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差别在于两者的性质上,刑法属于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具体涉及到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会对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比如说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就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自由权,维护了被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财产权等。;而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的是在诉讼中的具体程序该如何操作,诉讼环节的具体要求,比如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刑事案件主要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这几个环节,并且细化了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二、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区别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差别在于两者的性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于实体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是刑事实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
    程序法是为实体法的实现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的品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范涉及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分配关系,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等各项权利的实现程度。伴随着诉讼民主化的发展历程,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变化更大,承担不同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之间也存在职责分配的变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内容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走向程序正义,引导刑事程序法治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在科学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发展,以适应不断提升的人权保障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在静态上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则是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实现刑罚权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刑事法的整体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三条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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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45:00